莱夫叫了起来,卡恩教官扫他一眼:“抗议无效,目前只有这种手枪可以提供给各位!”
“报告教官!”方剑雄发出了声音,卡恩扭头看他道:“方,你有什么问题么?”
“报告教官,我认为这是一款极其优秀的手枪,前提是要学会正确使用它!”
“好吧,等下你教同学怎么正确使用,现在我很忙。下一位,纳福。”
毛瑟手枪,口径7.6,世界上最早的自动手枪之一。这一款在中国广受欢迎的手枪,在欧美没能成为制式武器,不是因为它不好,而是因为价格太贵等诸多因素。
作为一名技术宅,方剑雄能叫出这种枪在中国的许多名称。盒子炮,快慢机,自来得、大镜面,大肚匣子,驳壳枪等等。
领了装备和一份装在信封里的实习通知书,方剑雄没有着急打开信封,而是先掏出这支装弹十发的手枪打量起来。
“嘿,方!等一下我们。”身后有人招呼,回头一看是同学鲍勃,这家伙长的很壮,比方剑雄还高半个头。走起路来很有螃蟹的风采。
方剑雄在军校里混的很一般,几乎没有朋友。这个鲍勃,记忆中跟方剑雄的关系还不错,少有的两个朋友之一。
“你们等等我!”又一个家伙拿着装备追上来,这家伙叫比埃尔,块头不大,一双眼珠子特别有神。比埃尔是方剑雄的另外一个朋友。
“方,这确实是一款优秀的手枪,可惜对于德军而言,不是一款合适的手枪。”比埃尔上前来笑着话,扫了一眼方剑雄手里的枪。
鲍勃低声道:“我听了,因为不能浪费,所以这些枪分给了我们。”
比埃尔叹息道:“对于军官而言,这种枪实在是太笨重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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